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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发布日期:2024-01-11
所属地区:云南 - 楚雄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招标条件
(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县级成果编制及样品检测化验项目,已由中共(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1期批准实施,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预算金额:534.40万元。
2.项目地点:(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资料收集齐全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表层、剖面调查采样及送样工作;2024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检测化验工作;2025年4月30日前全面(略)级成果编制工作(若国家、省级(略)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4.招标内容:(略)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编制质量报告、做好样品流转、检测和保存工作。样品检测结束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略)
5.质量要求:
5.1服务标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略)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风干、保存、运送、样品检测化验、成果编制汇总汇交工作,保证服务成果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略)
5.2验收标准:投标人应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略)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采购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壤或测量或地理信息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壤或测量或地理信息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3.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3.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略)就同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4.业绩要求:
4.1类似业绩年限要求: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今。
4.2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设备清单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期限)或用户单位:(略)
4.3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7.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信誉要求:
9.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略)
9.2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略)”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3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4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登录“(略)(云南省)(略)(网址:(略).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02日9:00时,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略)(云南省)(略)(网址:(略).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略)
3.1开标时投标单位:(略)
3.2(略)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略)
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略)
3.4(略)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略)
3.5(略)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略)(云南省)(略)自行学习《(略)(略)培训教材》;
3.6(略)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略)
3.7(略)上开标未尽事宜,(略)(云南省)(略)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异议(质疑)及投诉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略)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云南省)(略)(略)(略)(略)上同时发布。(略)(云南省)(略)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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