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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补充通知(一)[第(1)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1-30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
补充通知(一)
(略):E(略)(略)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宁德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一改造中药材基地”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3项中的“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K)+暂列
金额=((略)--250000))×((1--10%)+)+250000==(略)元元”修正为“①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
业工程暂估价))×((1--K)+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略)--150000--100000))×((1--10%)+)+150000
+100000==(略)元元”。
二、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本项目不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文件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
要情况表》可以提供空白表格。
三、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四、根据闽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因此,商务文件中《投标函》第3条中的投标保证
金金额应填写为0元。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略)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
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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