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园区职工公寓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
补充通知
1.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截图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2.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时,现调整为2024年1月23日9时。
(略)
2024年1月1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8856925913 |
微信:18856925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