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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震局2024年国家地震预警工程云南拓展子项目--地震预警专用终端采购及安装部署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4-03-07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3/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2024年国家地震预警工程云南拓展子项目--地震预警专用终端采购及安装部署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略)
(略):YNXYZB(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2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400套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专用终端,包括供货、现场安装,(略)等集成,开展联调联试,(略)和培训,提供不少于5年的设备和服务(含通讯费)保障等。
(略)
设备名称:(略)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专用终端
2400套
符合《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程第1部分信息规程》、《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程第2部分技术规程》和《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专用终端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屏幕≥32英寸,LED背光,亮度≥450cd/m2;显示屏幕比例16:9(屏幕立式显示),分辨率≥1920*1080像素;提供壁挂背架;(需提供具有地震预警技术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提供2个50W无线传输距离不少于150米的室外声音报警器。
提供电信/移动/联通4G(略)卡一张,含不少于五年通讯费;
提供不少于五年的设备运维。

说明:1.具体安装部署点位由采购人:(略)
2.其他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不少于90%的设备供货、安装、(略)等;7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的现场安装、测试、集成、试运行和培训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设备)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生产,并由货物(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略)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略)(https://(略).cn/)上发布。采购人:(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略)年)任意一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7)书面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设备)必须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中小微企业生产,并由货物(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略)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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