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
(略)、渔港冷库资产招租公告
(略)
2024
(略)、渔港冷库资产招租公告
一、产权人
(略)
二、产权明细、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
(略)
1.位置:
(略)6号
2.资产明细:5楼,面积599.6㎡;6楼,面积588.21㎡。
3.出租现状:按现状出租。
4.租赁用途:办公场所等。
5.租赁期限:面议,不超过10年。
6.押金:面议。
7.租金:招租租金单价采取限定底价的方式:
(略)
(二)渔港冷库一期
1.资产位置:
(略)12号
2.资产明细:单栋建筑,共六层。
(略)冷库,库内面积9033平方米(不含超低温库),二楼超低温库面积280平方米;六楼为加工车间,出租面积2717平方米;
(略)(略)、冷库其他无
(略)域作为冷库客户配套使用,如有需求可出租。
3.出租现状:按现状出租。
4.租赁用途:仓储、加工、配套办公、配套作业场所等。
5.租赁期限:面议,不超过10年。
6.押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
7.租金:招租租金单价采取限定底价的方式:
(略)
(三)渔港冷库二期(加工车间)
1.资产位置:
(略)15号。
2.资产明细:单栋三层建筑,建筑面积5350.03平方米,可租面积5328.84平方米。
3.出租现状:按现状出租。
4.租赁用途:加工车间、仓储。
5.租赁期限:面议,不超过10年。
6.押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
7.租金:招租租金单价采取限定底价的方式:
(略)
三、其他优惠条件
(略)可根据客户情况给予免租期,具体面议。
四、其他租赁事项
(略)与两级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
(略)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
承租人遵纪守法,
(略)(或自然人)且经营范围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租赁场地或房屋后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六、招租方式:
(略)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招租。
对被国资委或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七、招租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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