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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鹭江宾馆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1-15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资产招租公告
(略)
资产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略)鹭江宾馆一层西侧房屋,计租面积为321.4㎡,具体以现场为准。请提前勘察现场,意向承租方办理报价登记后即视为对标的物无任何异议。
二、招租目的:通过公开招租,实现国有资产应有经济效益。
三、招租形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方式:(略)
四、招租年限:4年8个月,起租日为2024年5月1日(鉴于鹭江宾馆目前处于加固修缮中,本标的租赁有效期暂定为2024年5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以租赁物移交之日为准。如因加固修缮工程导致租赁物无法于2024年5月1日前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的,则本标的租赁有效期、装修免租期、开业时间均予以相应顺延,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承担任何责任。延期交付租赁物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1日,若超过2024年12月1日的,则本标的租赁合同可解除,招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租底价:首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9.8万元/月,前2年租金不变,从第3年起逐年递增,每年在前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
六、装修免租期:2个月。
七、租金缴交方式:(略)
八、起始价与加价幅度:意向承租方对本次招租标的的首年每月租金进行报价,起始价为每月租金9.8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最少(略)人民币。
九、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竞租人须于公开招租信息公告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缴交竞租保证金,并签署《承诺函》,根据公开招租公告所规定时间将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应明确款项用途,即“鹭江宾馆一层西侧房屋竞租保证金”)连同其他公开招租相关文件提交至我司。
十、竞租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略)思明支行
银行账户:(略)5
十一、租赁物现状:
租赁房屋位(略)鹭江宾馆一层西侧,为独立单元分隔。
十二、租赁用途:品牌餐饮。在使用时需办理的手续、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不得改变用途,承租方须自行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在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经营)。
十三、承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守法经营的独立个人或者法人企业。如自然人投标成功,(略)经营,(略)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意向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十四、合同签订和竞租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须于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合同或中标后放弃承租权,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竞租房产另行招租。中标人中标后,竞租保证金用于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2)未中标人交付的竞租保证金,由招租人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人须提供收款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签字)。
十五、报名材料: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本次招租公开发布之后)、承诺函、经营品牌方案(含商标注册证或品牌经营授权书),以上材料均加盖手印。
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本次招租公开发布之后)、承诺函、经营品牌方案(含商标注册证或品牌经营授权书),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十六、报名日期: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十七、报名地点:(略)
十八、联系方式:(略)
十九、其他事项:
1.本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物或循其他途径详细了解标的物的有关情况,准备竞租保证金,做好报价登记准备。意向承租方一旦向招租方办理报价登记,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了解标的状况,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物有任何异议。
2.《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作为本招租公告的附件,与本招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租公告未列明的,以附件内容为准;附件内容需补充的,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另行补充。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分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置换,不得将标的物用于抵押或担保。
4.租赁期满,招租方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有关办法进行重新公开招租,承租方如有意续租应重新参加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竞租权,若未能竞得则无条件腾空房屋交还招租方。
5.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具有审核权,不符合规定之意向承租方,招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履行本招租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之义务,招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租赁资格且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6.意向承租方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具有不良记录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后,招租方有权取消报名资格,不良记录含被列入(略)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及其他不良情形等。


(略)
2024年1月15日
承诺函

(略)
我(司)决定办(略)鹭江宾馆一层西侧房屋公开招租项目的报价登记手续,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司)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良记录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我(司)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其他信用不良情形;
(2)我(司)(略)范围内成员企业有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
(3)我(司)承诺成交后签署附件包括租赁合同、承诺函,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4)我(司)承诺不将上述房屋经营或存储易燃易爆品、危化品、有毒有害及感染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的商品。经营业态不污染环境,合法经营,不扰民。
(5)我(司)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房屋用途及符合业态规划和招租方的规定。
若我(司)存在不符合上述承诺任一情形,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竞价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我(司)被确认为承租方后,贵司发现我(司)存在不符合上述承诺任一情形,若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则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承租资格并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若租赁合同已经签订,则贵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予退还我(司)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我(司)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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