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略)第七中学校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更正公告01号
各潜在供应商:
四川省
(略)第七中学校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7.1提供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更正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四川省
(略)第七中学校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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