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略)的函》工作要求,为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服务效能,自2024年1月15日起
(略)(略)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和考试工作,同时停止在交通运输部“
(略)”开设报名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略)的安排
(略)(略)一致的原则,
(略)安排如下:
(一)2024年1月15日前通过交通运输部“
(略)”报名的申请人,按报名时确定的考试日期,
(略)进行考试。
(二)通过微信:
(略)
(三)2024年1月15日起报名补考的申请人,统一通过微信:
(略)
二、关于成绩互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134号),考试合格成绩按以下规则实行互认:
(一)通过交通运输部“
(略)”或广西“扫脸即办”功能报名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合格成绩永久有效。
(二)通过交通运输部“
(略)”或广西“扫脸即办”功能报名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合格成绩自合格之日起3年内有效。超过3年的,考试合格成绩失效。
(三)未通过交通运输部“
(略)”或广西“扫脸即办”功能报名考试的,考试合格成绩不予互认。
三、切换后的报名流程
申请人关注“
(略)运输”微信:
(略)
四、温馨提示
(一)
(略)目前仅适用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道路旅客运输
(略)(略)进行考试。
(二)申请人选择考试批次后自行在微信:
(略)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
(略)域科目考试。考试题库已公布在
(略)(略)站(
(略).cn),申请人可在站内搜索“考试题库”,选择最新发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的公告,自行下载附件题库。
(四)
(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已全面实行电子证件,市行政审批局不再发放纸质证件。
(五)
(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免收考试费和证件公本费。
(略)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略),
(略),
(略)。
(略)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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