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服务地点:
(略)
2.2项目规模: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分二期立项批复,总体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其中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①新建一栋燃气锅炉房(拆除原燃煤锅炉房煤棚),新建锅炉房占地面积3375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②1台20吨/小时和1台10吨/小时产汽量(蒸吨)的燃气锅炉本体、辅机设备采购安装及与2
(略)设备采购安装;③
(略)采购安装;④锅炉附属设备、管道的采购安装;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内容:①5台20吨/小时燃气锅炉本体及辅机设备采购安装;②
(略)设备采购安装;③
(略)设备采购及安装。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3.00万元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5出资比例:100%;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7招标范围:完成玉溪卷烟厂动力车间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一期)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自收到招标人: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在“
(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其他资格要求:/
(略)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1)与招标人:
(略)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
(略)
3.2资格审查方式: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略)现场获取:
(略)
(略)网上获取:
(略)
人的情况)。
注:未在条款
(略)招标文件获取: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略)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开标地点: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
(略)站”、“
(略)”(原“
(略)”)以及“
(略)”上同时发布,招标人:
(略)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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