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交易公告】【产权交易】泰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四楼中三间的自管用房招租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略):02:23
存证哈希值:
E(略)A3F728DEF2E58CA73DDFD0F96FBA56203FBDC57CB8BCC(略)
区块高度:
(略)
(略)中三间的自管用房招租公告
一、(略)(略)(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略)
2、(略):泰兴字第(略)号。
3、出租面积:48㎡,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闲置。
5、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6、其他说明:非住宅。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底价1.2万元/年。
2、租期:3年。
3、租金支付方式:(略)
4、租赁押金:(略),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五、交易方式:(略)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略)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略)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略)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起,2024年6月14日9时止。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略)(略)“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略)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略)
3、竞价幅度:5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略)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项目招租用途用于婚姻服务机构,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等。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的装修装潢无偿归出租方,出租方不需给予任何补偿。
2、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3、意向承租方的工作时间需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时间同步。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5、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6、(略)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络竞价,(略)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7、承租期内,工商、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所需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8、承租期内,承租方装修、改造不得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承担工程改造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水电费等费用,落实好各项经营安全措施,如发生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略)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略)(略).cn/)
(2)(略)(略).cn/)
2、意向承租方对(略)(略)的相关问题可依据《(略)(略)操作手册》(“(略)—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略)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组织方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略)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