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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的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聚焦(略)场预期和信心,着力纠治不当竞(略)场干预行为,清除融入全国统(略)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兴安(略)行政(略)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和范围
(一)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包括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略)
(二)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包括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技术标准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包括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地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等行为。
(四)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包括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略)场准入门槛、(略)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略)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要求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略)
三、反映渠道和方式:(略)
反馈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反馈电话:12345、(略)
反馈邮箱:(略)
邮寄地址:(略)
大兴安(略)行政(略)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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