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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锦珩路1号2楼餐厅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6-04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餐厅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略)餐厅项目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拟(略)的餐厅场地进行公开招租,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招租标的位(略)餐厅(面积为240平方米),以上场地招租,均按现状公开招租,本招租项目仅限用于经营集美二(略)场相关配套餐饮服务产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五年。
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同等租赁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以及收缴方式:(略)
(一)租金价格
建筑物租金底价不少于20元/月/㎡,前三年不递增,三年后每年递增5%。
(二)租金收缴方式:(略)
租金按每2个月支付一次缴交(每期租金应于每期前7个工作日内交清,先付后用),租赁保证金为首年2个月的租金。
四、承租条件
1、(略)
2、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五、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1、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承租场地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其它日常经营费用。
2、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
3、意向承租人自行完善装修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不得影响出租方或第三方正常生产经营。
4、保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非经出租方许可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及从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活动。
5、禁止使用液化气,不得在公共通道内使用明火。
七、有效期限
此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石建军电话:(略)



(略)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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