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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保洁保安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6-0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年度保洁保安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略)
(略)(略)年度保洁保安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GC24G6190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4.采购方式:(略)
5.项目预算:48.7万元/年
6.最高限价:48.7万元/年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成交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采购人:(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略)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略)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单位:(略)
报名获取:(略)
(一)、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响应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略)正式员工的承诺书。
(三)、报名信息填报表(附后)
2.响应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6月17日14时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7日14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略)
2.公告媒体
(1)(略)(https://(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略)(https://(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响应担保政策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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