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湾二期商品房销售代理
招标邀请函
(略):
为销
(略)金水湾花园二期剩余商品房,支付续建工程款、实施破产分配,管理人报经债委会审议通过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标的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地址:
(略)
3、项目内容:金水湾二期剩余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存续。
2、供应商资质要求:最近五年至少销售代理2个2万平方米以上房产销售项目,并达到90%以上销售去化率(需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加以证明).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略)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销售经理:
(略)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近三年因弄虚作假、合同违约被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投标文件获取:
(略)
1、公告时间:本招标文件经公告刊登或送达次日起3个自然日。
2、报名及答疑时间:自公告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答疑,报名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对接工程师丁工
(略).
3、报名地点:
(略)
4、报名资料:投标人给代理人签发的办理投标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联系电话:
(略)
5、特别说明:招标资料招标人:
(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期满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最后一天17:00前,同时提交盖章的纸质版(拾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3、评标时间:投标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评标结果:经评标产生一名中标人,一名备选中标人。评标结束后24小时内由管理人通知所有投标人。
备注:目前为暂定时间,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统一通知已报名的全体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刘涛律师,电话:
(略),电子邮箱:
(略)
彭明律师,电话:
(略),电子邮箱:
(略)
(略)管理人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金水湾二期商品房销售代理邀请招标文件
(略).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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