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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网络竞价龙岩市新罗区闽西宾馆二期剩余地块停车场管理用房合作运营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发布日期:2024-06-07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6/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我要报名
受委托,定于2024年7月2日(第一次竞价时间)(略)公开竞价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价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一览表((略):ZZ(略)
(略)
委托单位:(略)
产权单位:(略)
经营资产名称:(略)
地址:(略)
面积(约㎡)
起始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原合作运营方
合作运营期
用途及限制
备注
1
(略)
(略)
闽西宾馆二期剩余地块停车场管理用房
(略)闽西宾馆东侧停车场内
120
1800
9000
1360

2+2(2年合同期满后,若委托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暂不需要使用该标的,合同可续期2年。)
仅用于经营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洗车,办公,仓储。不得经营餐饮,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经营行业或有噪音、污染、动物宰杀与买卖等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等项目,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委托人为成交人免费提供(略)闽西宾馆二期剩余地块停车场3个车位及每天10张3小时免费停车抵用券。2.前两年合作运营费不变,第三年(含)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备注:
1.竞价方式:(略)
2.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合作运营条件:不得转租、不得分割转让,成交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等。
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报名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
联系地址:(略)
开户行:(略)龙岩分行,户名:(略),账号:(略)(略)为准(报名参加的竞价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略)
(略)址:(略).(略)

(略)络竞价须知
(略):ZZ(略)
(略)(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略)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9:30至9:50止。
竞价地点:(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略)缴纳交易保证金,(略)指定账户(开户行:(略)龙岩分行,户名:(略),账号:(略)(略)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略)
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成交人。成交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略)(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合作运营合同》,在签订《合作运营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水电押金及第一期合作运营费。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略)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成交人应提供已签署的《合作运营合同》(略)存档)。成交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执照或相关证件,且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略)
(1)现场报名:(略)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略)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略)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略)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略)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略)
(2)报名:(略)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略)”微信:(略)
(3)报价:(略)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略)”微信:(略)
4.竞价(略)申请竞价,(略)业务部门;由于竞价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略)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略)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价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价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价人对此不得有异议,(略)不对竞价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的先决条件。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略)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略)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略)
2.一次报价阶段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略)网站进行公告。
5.竞价成交后,(略)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成交人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略)
合作运营费按季支付,每季预缴一次,即移交之日预缴本期费用,以后每期开始5日内预缴本期的合作运营费。
九、税费承担
1.成交人在合同运营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略)
2.竞价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竞价人在竞价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竞价标的现状。竞价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标的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竞价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成交人竞价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作运营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合作运营费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成交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租金从移交之日起按成交租金缴交。
3.若委托人逾期交付标的,成交人可要求终止《合作运营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合作运营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成交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合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结算费用,待成交人结清租金和所有水电等费用后,委托人无息退还成交人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房屋使用,自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成交人应无条件搬出,委托人对成交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双方按实结算使用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成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用的场地及委托人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给委托人,委托人对成交人不做任何损失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
(略)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约定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作营运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合作运营费,均属成交人的违约行为,成交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成交人放弃合作运营资格,成交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略)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竞价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竞价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略)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成交人在合作期间若需对本次选取合作运营的资产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委托人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若中途退出或合作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成交人交回使用资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成交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合作方,损害其利益。
3.成交人必须对场所安装配备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消防器材。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作运营合同》(格式)。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略)
6.竞价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略)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价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略)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价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略)(略))、(略)网站(https://(略).cn)上发布,(略)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价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价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6月7日
承诺书ZZ(略).doc
合作运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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