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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南谯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417号)和(略))精神,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区局遴选机构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遴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略)计划培育50名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培训学时、培训内容等参照省高素质农民培训中的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要求。
二、培育机构遴选数量
(略)范围内遴选1家熟(略)农业产业状况,具有农民培育资质的培训机构。
三、机构遴选条件
1.资格条件。培训机构为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略)
2.申报材料。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业绩(提供近2年培训合同、项目验收表);培训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教学计划、实训基地安排、保障措施、跟踪服务能力等内容)。
3.要求熟(略)农业产业状况,能够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来实施培训的优先。
四、培育费用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文件精神,培训费用从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中按每人(略)列支。
五、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略)(略)农业农村局(略)(略)站发布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略)农业农村局与培育机构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六、申报时间、地点:(略)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3点半(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略)
附件:(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细则
附件2:培育机构遴选评分细则2.docx
(略)(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2:培育机构遴选评分细则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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