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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DZ0023-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采购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6-18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XM2024-DZ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附件:评标标准、权重
“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1)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取得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略)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投标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分别计算价格扣除优惠。”
更正为
“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取得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略)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投标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分别计算价格扣除优惠。”
2、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15:00,更正为:(略):30:00。
3、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15:00,更正为:(略):30:00。
4、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8日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略)
(略)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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