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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468-厦门实验中学击剑馆建设-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468-厦门实验中学击剑馆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前台获取:(略)
一、(略):2024-HCCS-SH46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控制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63万元
采购需求:厦门实验中学击剑馆建设,数量:1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提交采购人:(略)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略)3.2、3.3、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略).cn)、“信用中国”网站((略).cn)、“信用厦门”网站((略).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3.8.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9.单位:(略)
3.10.为本项目有偿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1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备注: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下午03: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略)(略)07675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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