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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宁德市“四好农村路”发展十周年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略)”发展十周年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略)”发展十周年宣传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进行方案征(略)场询价,以便采购单位:(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标的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要求
1
摄影服务
1项
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二)方案征集要求
1.应征供应商须对基本要求进行细化并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方案,包含具体的服务方案、报价及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投入情况等。
2.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副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U盘)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略)
3.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略)
4.本次征集为自愿原则,应征供应商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招标优化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略)
5.参与本次征集的各项方案所有权归采购人:(略)
6.应征供应商需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供应商承担。
7.所有应征供应商提交的文件不予退还。
8.应征供应商只可提供一个最优方案。
9.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的;
②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③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④属抄袭作品的。
(三)所需递交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的参加的,须提交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4.项目方案以及具体的报价
注:应征供应商递交方案时,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略)
(四)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应征供应商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下午5:30(北京时间),(略),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址:(略)
本次方案征集过程、(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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