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用印的公告
信息来源:
(略))文件精神,现就调整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用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原
(略)行政审批局所承担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调整由
(略)数据局负责行使。
2.自2024年6月27日起启用“
(略)数据局”公章用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原“
(略)行政审批局”公章停止使用。
3.
(略)软件调整正在申请变更中,暂时会造成与实物印章不一致的情形,敬请谅解。
4.此前原
(略)行政审批局已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类证照,不再组织批量换发新版证照,可通过日常业务办理逐步完成换发。
特此公告。
(略)数据局
2024年6月26日
打印关闭点击查看原文
![](https://www.chinabidding.cc/static/New/Images/zbcg.jpg)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uploads/replace/2024-01-29/20240129092349_0ZRCxL.jpg)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8856925913 |
微信:18856925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