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单位:
(略)
为更好的开
(略))要求,经资格审核、实地考察和征求意见,
(略)等10家单位:
(略)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审批审核部门突破政策范围、降低审批条件,企业弄虚作假,
(略)社会事业服务局反映。
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见习基地名单.pdf
(略)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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