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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沅鹏-竞争性磋商-2024-XMYP010-康城小学消防、给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康城小学消防、给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XMYP010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38.86127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86127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康城小学消防、给水改造项目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要求履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要求履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缴纳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略)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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