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
(略)
标段(包)名称:
(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略)河西沿
(略)(
(略)-
(略))建设工程二标段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NH)WZ0072
项目名称:
(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4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结尾处的备注,因本招标文件中未设置工程业绩的资格要求和加分要求,请问该备注的第1点和第2点是否应该删除?该备注的第1点和第2点是否不作为评审依据。
答:备注无须删除,本项目未设置工程业绩的相关评审标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填写业绩情况附表,但不作为本项目的相关评审依据。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略)(2)中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2)若为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个人表彰不包括:各协会组织活动通报、QC或工法类、诚信或信用类、科技类、监理类等的表彰。”请问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这种并不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
(略)
答:“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包括:优秀项目经理:
(略)
3.问:请问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略)(略)(2)资信标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5分):1、我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颁发的表彰,
(略)(试运行)查询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我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曾获得过A级、B级或C级的等级评价表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详见上述第2点的回复。
4.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略)(2)资信标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表彰情况“注”的第2点“(2)若为集体性表彰获奖的参与人员不属于个人表彰,不参与计分。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个人表彰不包括:各协会组织活动通报、QC或工法类、诚信或信用类、科技类、监理类等的表彰。”请问:1、不属于工程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
(略)
答:详见上述第2点的回复。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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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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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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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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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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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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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2024年6月27日
附件: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施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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