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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县勐省镇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
(略):HC-LC-2024-T42)
项目所(略):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7.5万元,招标人:(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略)内需入库(略)域。供
应商负责按照新增耕地入库标准在(略)域进行水稻的种植与管护,包含且不限于除草、整
地、育苗、施肥、栽种、浇水、喷洒农药、管护、收割。种植后产出的作物归供应商,由供
应商自行处置。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临
沧市(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
例:10%;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6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
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1.7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相关说明。
1.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略)站信用信
(略)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沧源佤族(略)
土局(略)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
竞争性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略),采购代理
(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略)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种植管护进行竞争性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采购方式:(略)
2.3采购总预算:中标单价×实际种植管护面积(约187.5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地点:(略)
2.6服务周期:种植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截止2025年4月30日。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水稻种植面积约1500亩。供应商负责按照新增耕地入库标准在(略)域进行水稻的种植与
管护,包含且不限于除草、整地、育苗、施肥、栽种、浇水、喷洒农药、管护、收割。种植
后产出的作物归供应商,由供应商自行处置。(详见采购需求)。
2.9种植要求:
①按国家、省、州(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定要求完成(略)的水稻种植,种植优质水稻品种,
保证每个田块水稻苗成活率达98%,保证水稻种植的田块,涉及的图斑通过项目指标验收。
②要求种植传统水稻,放水泡田后翻耕起浆,整平田面,采用移栽秧苗方式:(略)
③地块中要有明显的水田特征,包括但不限于田块平整、田埂明显可见、田块能够经常蓄水
以保证水稻生长用水要求等特征。
④水稻种植一定要遵循不缺穴、不漂苗的原则,必须成行成列,种植水稻的株距在10-
13cm左右,行距是在20-30cm左右。
5根据外业核查举证标准,要求田内、田埂杂草清理干净,确保举证拍照田块中种植物为水
稻,田内泡水、田间无杂草。
③按照《水稻种植技术规范》(DB2111/T(略)),在水稻各生长期及时防虫防病害,及
时进行水稻施肥与水田灌溉。
必须保证招标方交付承包方种植管理的土地只能种植传统水稻,不得另做他用、不荒或
闲置;水稻种植达到项目验收举证要求,顺利通过举证验收入库。
(略)、田埂、灌溉沟渠、管道、蓄水池、排洪沟、涵洞、泵房等土建、水利工
程设施维护完好,(略)面平整无坑洼、蓄水设施不垮塌不渗漏、灌溉沟渠通畅不
堵塞,充分发挥项目工程设施正常功能。发生垮塌的承包方必须自行修复,费用自行承担。
确保(略)内所安装的变压器、电机、水泵、配电箱、(略)等配套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安
全可靠发生丢失损坏的承包方必须自行修复,费用自行承担。
三、采购内容
(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略)内需入库(略)域。供应商负责按
照新增耕地入库标准在(略)域进行水稻的种植与管护,包含且不限于除草、整地、育苗、
施肥、栽种、浇水、喷洒农药、管护、收割。种植后产出的作物归供应商,由供应商自行处
置。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
Ta
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临
沧市(略)农克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种植管护: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
例:10%;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5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4.6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今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
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4.7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相关说明。
4.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略)站信用信
(略)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竞争性商文件获取:(略)
请供应商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
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沧源佤族(略)国土局生活
区获取:(略)
获取:(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
需提供)。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递交竞争性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
点:(略)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3.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商文件》如有
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
七、以上内容如与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商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略)(略)”发布,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略)
九、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十、项目政策信息
(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X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
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9)
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18
(略))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01002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人福利性单位:(略)
(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
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沧源佤族(略)国土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名)


招标人:(略)
Y
盖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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