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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黄渤海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所属地区:山东 - 烟台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山东 - 烟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为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电力供应中断等停电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电力供应安全风险防控应急保障,特制定烟台黄渤(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电力供应中断等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网络攻击、外力破坏等原因(略)(略)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对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
预案适用于烟台黄渤(略)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二、坚持原则
电力供应中断等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以上7%以下,(略)造成一般影响的;
(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的,(略)造成一般影响的;
三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7%以上10%以下,(略)造成较重影响的;
(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的,(略)造成较重影响的;
三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30%以下,(略)造成严重影响的;
(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3%以上30%以下的;
三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是(略)(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略)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略)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组织体系
(一)(略)级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由管委分管领导同志任组(略)设在经发科创局,(略)工作组日常工作。
区工作组副组长由管委办公室分管副主(略)经发科创局、(略)(略)(略)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经发科创局、宣传群团部、公安分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建设交通局、海洋发展局、卫健办、自贸局、应急分局、气象局、(略)(略)(略)等有关单位:(略)
1.区工作组主要职责。(1)负责电力供应中断等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组织有关单位:(略)
2.区工作组办公室职责。(1)督促(略)工作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3)协调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略)
3.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工作组根据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负责(1)督促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上级要求。(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以及需求,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3)赶赴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4)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6)及(略)工作专班报告相关情况。
4.区工作专班设立相应工作组。(1)电力恢复组:由经发科创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发展局、气象局、公安分局、(略)(略)(略)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略)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略)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由宣传群团部牵头,经发科创局、公安分局、(略)(略)(略)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略)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适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经发科创局牵头,公安分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应急分局、建设交通局、海洋发展局、自贸局、卫健办、(略)(略)(略)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略)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略)、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分局牵头,经发科创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略)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略)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略)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略)域、重点单位:(略)
5.区工作组成员单位:(略)
(2)宣传群团部:(略)工作组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略)
(3)公安分局: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4)财政金融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按职责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6)综合执法局:负责指(略)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7)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略)运输通道畅通。
(8)海洋发展局: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调度,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
(9)卫健办: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0)自贸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
(11)应急分局: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受影响人员的转移安置。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按职能分工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2)气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13)公安分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4)(略)(略)(略):在区工作组、(略)的领导下,(略)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对所属企业的指挥。
(15)各发电企业:(略)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16)各镇街: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略)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7)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运输、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加气)、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工矿商贸等单位:(略)
(二)组建专家组。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三)进行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1.监测预警。(1)监测和风险分析。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2)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略)经发科创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经发科创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管委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略)
(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略)
(4)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略)
2.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略)(略)(略)应立即将大面积停电范围、大面积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略)经发科创局报告。
经发科创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略)发展改革委和管委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略)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管委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Ⅳ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管委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协调应对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协调应对工作。必要时,区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略)
Ⅱ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区工作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工作组立即组织召开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略)
Ⅰ级应急响应。根据省政府及省电力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配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预案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2.响应措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管委根据工作需要,启动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略)并恢复运行。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略)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大面积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广播电视、公共事业单位:(略)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略)
(4)维护社会稳定。公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略)
(5)加强信息发布。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3.响应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略)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大面积停电影响的重(略)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1.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管委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2.事件调查。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区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3.善后处置。管委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4.恢复重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略)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管委或授权经发科创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事发地应当根据规划做(略)(略)恢复重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2.物资装备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略)
4.技术保障。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等部门应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地质、地震、气象、水情、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略)(略)建设。
5.应急电源保障。(略)快速恢复能力,(略)“黑启动”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资金保障。经发科创局、财政金融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7.宣教、培训和演练。宣传教育。经发科创局、重要电力用户、电力企业等单位:(略)
培训。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略)
演练。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略)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经发科创局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单位:(略)
本预案由经发科创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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