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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杨梅片区整治提升工程(东片区)施工(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略)
标段(包)名称:(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杨和镇杨(略)整治提升工程((略))施工(二期)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GM)WZ0021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6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

一、答疑内容
1、问:1、招标公告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资信标评分标准项目获奖情况,(略)页打印件(或截图)及网址;请问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表彰情况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布或公示的截图?请问上述三处地方要求是否可以统一标准?
答:详见澄清修改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中“定量评审表”第“(略)(2)”款“项目获奖情况(3.00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略)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略)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中“定量评审表”第“(略)(2)”款“企业表彰情况(3.00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略)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由牵头单位:(略)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6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06月28日
2024年06月28日

附件:杨和镇杨(略)整治提升工程((略))施工(二期)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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