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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歌风中学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公(2024)JSYH063]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公(2024)JSYH063)
项目所(略):江苏省,(略),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北食堂委托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略)歌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沛县歌风中(略)北食堂1-2层,就餐面积3000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就餐。
食堂配置:需投标人自己更新设备;并(略)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场所的总体要求,各功
能区域设置划分布局合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食堂委托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食堂委托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
(2)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服务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债务纠纷、无违法
违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复印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略)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
(略)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略)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北食堂委托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淮海会计师事
(略)4楼402室”获取:(略)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公(2024)JSYH063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无
4.采购需(略)歌风中(略)北食堂1-2层,就餐面积3000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就餐。
食堂配置:需投标人自己更新设备;并(略)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场所的总体要求,各功
能区域设置划分布局合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
(2)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服务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和债务纠纷、无违法
违纪行为。
三、获取:(略)
1.时间、地点:(略)
(1)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9:00-12:00,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
现场获取:(略)
2.售价:500.00元(人民币),采用电汇(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
(略))或现金形式,售后不退。((略)获取:(略)
采购活动。)
账户信息:
收款人:(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略)泉山支行
(略)(略)(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略)
(略)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3: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4: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室((略)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略)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略)
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
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略)
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略)
的招标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略)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略).cn);
(略)(略).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略)页截屏打印,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
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1.8O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略)@163.com
(签名)
招标人:(略)
果投标代恩

盖章)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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