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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开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高上建机)旧厂房拆除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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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略)(原高上建机)旧厂房拆除
(略)
(略)406014
转让方
江苏省姜堰经济(略)管理委员会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江苏省姜堰经济(略)管理委员会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16时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6时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标的预展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二、预展地点:(略)
转让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略)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略)
标的基本情况
一、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评估报告中涉及的实物,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规格、数量等若有误差或瑕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担责);
二、转让方应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三、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资产评估值
(略)
特别事项说明
一、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三、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略)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略)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略)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
一、受让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略)付清所有款项(包含交易服务费、处置物品价款等),(略)统一结算。
二、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资产处置完成后,将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资产交易合同》(略)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略)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对受让方的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略)资质合格的单位:(略)
四、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条件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通知书》签订后5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后40日内,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略)覆盖。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金额:(略)
二、缴纳期限:意向受让方须挂牌截止时间前,(略)指定银行账户(帐号中的小短横及其后的六位数字一定要输入,保证金才能匹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略)账户缴纳;
2、(略)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让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略)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一、(略)网((略).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材料((略)(略)“相关附件”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转让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二、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略)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略)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略)
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略)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
2、进入公开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价格确认单》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四、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交纳)。
例1:协议成交金额3万元以下的,收费(略)。交易双方分别缴纳服务费(略)
例2:挂牌价700万元,竞价方式:(略)
五、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略)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略)络竞价,(略)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六、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略)
七、各意向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略)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钱忠玉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地址:(略)
江苏省姜堰经济(略)
(略)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范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1
联系地址:(略)
(略)
报名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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