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二期勘察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略)二期(项目名称: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30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000平方米,容积率≥2.5(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绿地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60米。
2.3标段划分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1
(略)二期勘察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320.00
30
2.4其他:
(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勘察、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人防、土建(建筑、结构及钢结构)、水电、通风、暖通空调、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幕墙、建筑装修及室外配套(含场地、道路及管综)、绿化景观(含景观照明)、建筑泛光亮化设计、道路及人防标识标牌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设计配合(包括:平战转换预案、绿建咨询及申报、门窗百叶栏杆钢雨棚等深化设计、BIM设计)及评审费等。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3.5申请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企业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9申请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共同投标协议。
3.11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略)
5.2招标文件获取:
(略)
5.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略)
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
(略)”是指:
(略)-
(略)(http://
(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7月16日下午13时00分。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
(略)-
(略)”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6.3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4年8月7日下午13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9.3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
(略)”的“
(略)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资审文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4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
(略)”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5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6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
(略)7。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10友情提示:
(1)
(略)网的通知公告《
(略)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
(略)址:http://
(略)_moreinfo.html
(3)本项目通过
(略)(略)(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
(略)-
(略)中关于“
(略)(略)(二期)试运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3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
11.公告发布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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