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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开发区西南片区水系改造(新苏南侧)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西(略)水系改造(新苏南侧)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略)西(略)水系改造(新苏南侧)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略)西(略)水系改造(新苏南侧)项目。
(3)最高限价:91.9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略)西(略)水系改造(新苏南侧)项目。
4、付款方式:(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略)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③在其他单位:(略)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略)
(5)其他
①☑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③☑自2024年04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略)
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略)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略)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5.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5.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略)(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略)场不良行为在(略)(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3)、5.3(4)、5.3(5)、5.5项评审方式:(略)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略)
(1)请申请人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略)(略)报名。
(2)获取:(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略)
8、公告发布媒介
(略)(略)“交易目录外项目”一栏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何楷
电话:
(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周智文
电话:
(略)
10、本公告发出的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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