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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北区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名(略)HHCQ2024ZC0184A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
存放(略)北区
标的现状1.该标的位(略)”的不动产权证。该宗土地待开发利用,宗地内场地自然平整。
2.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所载该标的宗地面积为41500㎡。
3.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所载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2071年7月29日止。
4.其余未尽事项,可参考《土地估价报告》【(京)博文(2024)咨(估)字第XZ1151-2号】。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00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72236D
转让方承诺1.转让方承诺拥有委托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略)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略)
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
2.公告图片、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汇入交易机构如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庆云桥支行
(略)(略)(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变更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付,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和水、电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有义务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5.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事项以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与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事项或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6.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因政策、规划变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8.成交后,(略)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略)络竞价,(略)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略)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方式:(略)
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2.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略)发布为准。(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现场展示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一、报名受让:
(一)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的,在报名受让时,须向交易机构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意向受让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的,在报名受让时,须向交易机构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意向受让登记表(签名按指模);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指模);
3.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名按指模)。
(三)意向受让方为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济组织的,在报名受让时,须向交易机构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意向受让登记表;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印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印章)。
二、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略)(略)),按照《e(略)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略)(略)“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机构报名(地址:(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00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略)(略)(略)、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机构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转让成交后,交易双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标准分别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意向受让登记表.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其他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略)”微信:(略)
f80b4b(略)bffada15b4b8b7a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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