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及配套项目第01号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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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N
(略))
疑问1、招标文件中要求【如投标人安排现场陈述,须提前和招标代理:
(略)
答复:请提前一天与招标代理:
(略)
疑问2、关于开标当日参与现场陈述的人员,
(略)的在职员工吗?因为本项目允许分包,
(略)的人员?
答复:陈述人员须为本项目拟派的服务团队成员,陈述现场不得超过2人。投标人如将财务精算咨询业务进行分包,财务精算咨询业务人员可以为分包单位:
(略)
疑问3、
(略)人员参加并陈述/现场应答专家和业主的提问,
(略)人员的【公司介绍信】是由投标人开具,
(略)开具?
答复:介绍信统一由投标人开具。
疑问4、
(略)介绍信,开标当日是提交纸质原件还是仅需查看电子扫描件?
答复:陈述现场提交纸质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
疑问5、招标文件内关于有效案例需包含的关键字仅提供了3个:“新保险合同准则”、“I17”、“IFRS17”,由于前述关键字对应的准则还有另一个通用的名称:
(略)
答复:关键字增加“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CAS25”。如合同中无相关关键字,但所提供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范围)包含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事宜的,同样予以认可。建议投标人在上传业绩合同时,上述关键内容特别框选标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无需回执。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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