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350213]AC[CS]
(略)采购
(略)人民法院
(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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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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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略)按项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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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350213]A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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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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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1(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事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9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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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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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
(略)-其他法律服务2024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1(批)否1诉前辅助协助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委派调解等辅助性事项(1)协助诉前保全不少于250件(2)协助诉前调解不少于2500件(3)协助诉前调查不少于2500件(4)委派调解不少于500件2诉中辅助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事项(1)委托调解不少于500件(2)协助调解不少于5000件3诉后辅助案件信息核对、卷宗整理、移送、归档等事项协助整理卷宗不少于10000件4缴退费协助诉讼费、执行款收退缴协助诉讼费、执行款收退缴不少于25000次5庭审辅助协助庭审记录、证据交换(1)庭审记录不少于4000次(2)证据交换不少于3000次6
(略)处理、庭审公开操作等(1)上网裁判文书筛查不少于6500件(2)协助完成庭审直播不少于1500场7司法统计数据记录、搜集、汇总,协助建立司法统计台账等事项统计各类司法数据不少于20项8档案管理协助诉讼执行档案归档质量监督,非诉讼档案的归档管理,协助档案数字化扫描挂接质量检查及数字化扫描工作量审核(1)协助归档审核不少于5000件(2)协助档案数字化扫描挂接质量检查不少于100000次9其他辅助性事务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根据法官的安排,处理其他辅助性工作1,92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1、根据《
(略))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信用厦门”网站(
(略).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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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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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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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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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六、开启时间:
(略):30:00(北京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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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具体收标窗口详
(略)(
(略)4层)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址:
(略).gov.cn
开户名:
(略)
(略)
2024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审判辅助事务服务(
(略))-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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