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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蓉高铁(南京段)土地证办理服务等第三方招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沪渝蓉高铁(南京段)土地证办理服务等第三方招标采购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沪渝蓉高铁(南京段)土地证办理服务等第三方招标JSZC-320100-HBGL-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或通过邮箱:(略)
一、(略):JSZC-320100-HBGL-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598.6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598.67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沪渝蓉高铁(南京段)划拨供地、土地证办理及相关过程服务(含勘测定界等),批准建设用地748.3402公顷(其中普速改建工程321.2933公顷、沪渝蓉本线工程427.0469公顷),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约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2、(略)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网站,点击“(略)”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略)
6.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6.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略)
6.7公告媒体
(1)(略)(略).cn/)(略)(https://(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cn/)(略)(https://(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8领取采购文件补充说明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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