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略)研究决定,
(略)(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比选人,
(略)知识产权代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比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
(略)
2.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专利申请全流程代理服务工作,包含专利检索、撰写、申请、答复、补正等所有流程。
2.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2个月,开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凡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的工作内容,在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仍需按合同要求,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的合同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资质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
(略)
3.2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略)(
(略).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比选申请人(单位:
(略)
注:比选申请人信誉要求中(1)~(2)项
(略)站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第(3)项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3人员等满足本项目相关要求。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
(略)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持单位:
(略)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比选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无。
比选预备会议时间: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
(略)
6.3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
(略))上发布。
8.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
(略)(略)(
(略))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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