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度城镇公共供水水质监测服务采购公告2024-07-
(略)项目概况
江苏省2024年度城镇公共供水水质监测服务JSZC-320000-JCEC-C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
(略):JSZC-320000-JCEC-C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分包二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设定最高限价为预算价,响应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2024年度城镇公共供水水质监测服务。
分包一为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泰
(略)水质检测服务,分包二为无锡、徐州、常州、淮安、扬州、镇江、宿
(略)水质检测服务。
采购需求:第一次监督检测:对全省77个独立供水单元,103个水源地,158个公共地表水厂、312
(略)水、77组二次供水进行检测(见附件)
第二次监督检测:针对第一次不合格
(略)进行监督检测,并视情增加一些样本检测,初步计划检测30个出厂水、50
(略)水。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时间:第一次监督监测拟安排在2024年7-8月,供应商于2024年9月上旬前将检测结果报送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二次监督检测时间拟定在2024年10-11月,供应商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将检测结果报送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方式:
(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熟悉饮用水制水工艺流程及江苏供水行业情况,承担过国家和省级供水行业水质监督检测工作的单位:
(略)
2.单位:
(略)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
(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
(略)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
(略)
1.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2.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3.
(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
(略)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
(略)“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竞争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
(略)
5.
(略)站首页“
(略)”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略)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
(略)(工作时间:09:00-11:30,13:30-18: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
(略)-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
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
(略)转0。
竞争磋商文件服务费300元,获取:
(略)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时间:
(略):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具体要求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方式:
(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可参考“第六章附件”,正本中应为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方式:
(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注: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略)发布公告。
3.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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