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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委托运行和中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点击次数:0 发布日期:2024-06-17 15:01:05

靖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委托运行和中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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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JSZC-321282-SSJT-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180.0169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80.01694万元。其中:(1)委托运行最高限价为:381.35564万元/年(报价按190吨/天暂定仅用于报价计算得分,单价最高限价为:54.99元/吨);(2)设备中期维修最高限价为:35.95万元。
采购需求:
(1)(略)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孤山镇勤丰村,占地约200亩,2015年10月建成,2017年5月投入试运行,设计日填埋生活垃圾500吨,配套设计处理规模为250m3/d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分二组并行设计,每组设计规模为125m3/d;处理工艺为生化(MBR)+反渗透(RO),主要配建有调节池、二级反硝化、(略)、(略)、(略);处理出水水质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表二规定的排放限值。(略),反渗透过程产生的浓缩液直接回灌至(略),污泥送本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所有设施设备以现场实物为准;(2)设备中期维修:因现场超滤膜、反渗透膜、(略)已使用多年,部分已不能满足处理运行要求,(略)组件进行更换和维修,考虑到是部分更换,(略)稳定运行,拟参照原组件品牌配套更换。中期维修更换后,必须确保与原设备完全匹配兼容,且至少满足三年正常运行;除中期维修费用外,三年运行期内任何运行设备方面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略)
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4、落实《(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补充公告。
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便利化,本项目试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可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足以证明自身符合资格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也可以对资格要求中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确认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资格条件中的其他条件不属于承诺的内容,需逐条按要求提供。
4、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略)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