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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1-0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略)
(略)(略)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NJXYS-(略)C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对单项报价设定最高限价人民币3.60元/人次。响应供应商对每个有效样本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6.1采购人:(略)
6.2采购清单
(略)
服务名称:(略)
有效样本需求数
有效样本需求总数
1
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
(略)
6180人/月*12次=74160人次
81600人次
(略)
3720人/半年*2次=7440人次
2
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略)
11000人/半年*2次=22000人次
22000人次
3
院前急救患者满意度调查
(略)
625人/月*12次=7500人次
7500人次
7.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服务期限:2年,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每份合同执行期限为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年度合同履约完毕并验收合格、双方均有合作意愿,可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9.服务款项结算:按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的服务种类、数量和成交单价,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据实支付合同款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1.2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根据(略)),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略)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略)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③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节违反(略)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二)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一)磋商文件提供及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9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略)
(三)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略)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6日13: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00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00
磋商开始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略)(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略)(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略)(略)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必须遵守,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文件一式4份(1份正本、3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提供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以U盘形式,(略)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略)(略)(略)
5.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根据《(略))有关规定,凡在南(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cn)或“(略)”(https://(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略)
(略)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略)”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略)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略)(略)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略)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略)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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