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
(略):
(略)-C-017#宗地总面积:1569.44平方米宗地坐落:长宁
(略)区
年限:50年容积率:1.3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工业用地1569.44
投资强度:保证金:26
(略):
(略)BA0138
起始价:51.7915万元加价幅度:1.5694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3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2月01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
(略)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
(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22日到
(略)(略)获取:
(略)
五、
(略)(https://
(略).cn/jypt/),进入“土地矿权”
(略)“网上竞价”,完成“网上报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1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略)和
(略)地块:2024年0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以现状进行出让,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环保、水保、防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实施建设和使用土地。宗地内如涉及管线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防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未尽事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二)竞得人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三)宗地如存在线界和面积误差,以交地实测为准。
八、联系方式: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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