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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锦良嘉苑一区3幢2单元901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63216)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1-02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浙江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2月04日10时至2024年02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_court.htm?spm=(略)&user_id=(略);户名:浙江省(略)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不动产
(1)不动产权权益状况:
权利人:陶XX、包XX、计XX;
不动产坐落:(略)
(略)(略)):浙(2021)(略)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存量房产;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
登记日期:2021年02月02日;
权利状态:现状;
建筑面积:78.99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5.00平方米;
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附记:按份共有陶XX占1%;计XX占1%;包XX占98%;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析产1、不动产权利为陶XX、包XX、计XX按份共有;2、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略)(略)10803;完税时间:(略)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估价人员查询的《契税完税情况联系单》((略)(略)10803)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异议状况
根据《(略):HZSQ(略)-(略)),标的物抵押、查封、异议状况如下:
标的物抵押、查封、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抵押权人
蔡XX
(略)
浙(2022)(略)
抵押方式:(略)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160万元
登记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2022年06月16日起2022年12月15日止
附记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查封
状况
(略)
(2022)浙0113执保2444号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期限
2022年12月02日起2025年12月01日止
查封
状况
(略)
(2022)浙0113执4875号
查封机关
(略)(略)人民法院
查封期限
2022年12月05日起2025年12月04日止
查封
状况
(略)
(2023)浙01执1415号
查封机关
浙江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查封期限
2023年10月23日起2026年10月22日止
异议
状况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物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整倍数)。
二、特别提醒:
1.根据(略)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略)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对参(略)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须符(略)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不动产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4.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划拨,目前已建成在利用,其交易与普通商品房(略)别,根据《(略)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略)国土资源局、(略)财政局,2006年4月24日)以及《关于(略)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略)国土资源局、(略)财政局,2009年5月27日)文件规定,标的物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可以按规(略)交易。该类房屋实际成交时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由房屋买受人支付;
5.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略)
7.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交付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瑞信法服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联系电话:(略)
三、拍卖方式:(略)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略)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略)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略)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略)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略)(略)(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略)
(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略)(略)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略)-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我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5(江法官)
(略)9(中瑞信法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略)5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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