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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75)肥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西、荷花路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1-05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略)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略)
安徽省(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略)(网址:(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略)西、(略)北侧工业房地产及附属物;详见下表:
一、建筑物
(略)
估价对象
(略)
用途
结构
建成年代
所在层/总楼层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1
(略)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厂房
钢结构
2013年
1F/1F
13482.88
2555.01
2
(略)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略)
钢混
2014年
1-5F/5F
3887.52
1146.43
3
(略)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食堂
钢混
2014年
1-3F/3F
1273.81
351.95
4
(略)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略)
钢混
2014年
1-5F/5F
3794.71
1119.06
5
(略)北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车间
钢混
2013年
1-6F/6F
7720.44
2276.76
6
(略)西侧1#厂房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厂房
钢结构
2008年
1-3F/3F
17276.75
2983.69
7
(略)西侧
房地权证肥东字第(略)
厂房
钢结构
2010年
1F/1F
10791.25
1924.08
小计
-
58227.36
12356.98
二、土地使用权
(略)
估价对象
(略)
地类(用途)
终止日期
剩余年期
使用权类型
土地面积(㎡)
总价(万元)
1
工业用地
东国用(2011)第4965号
工业
2061/4/14
38.54年
出让
43605
1552.34
2
工业用地
东国用(2012)第2534号
工业
2058/6/19
35.72年
出让
40026
1400.91
小计
-
83631
2953.25
三、无证房产及附属物
(略)
名称:(略)
结构
单位:(略)
面积
评估价(万元)
1
配电房
钢混,2层
平方米
416
43.01
2
配电房
钢混,1层
平方米
90
6.59
3
门卫室东
钢混,1层
平方米
21.76
1.88
4
门卫室北
钢混,1层
平方米
18.7
1.61
5
厕所
混合,1层
平方米
70.2
4.53
6
厕所
混合,1层
平方米
70.2
4.53
7
仓库
混合,1层
平方米
144
7.20
8
钢结构棚
轻钢
平方米
894.5
35.78
9
铁皮房
轻钢,夹芯板维护
平方米
1229.5
55.33
10
简易棚(含自行车棚)
简易
平方米
214.2
3.21
11
简易房
简易(砖混,借墙,铁皮)
平方米
370
7.40
12
沉淀池
混凝土,深约2米
平方米
400
14.00
13
(略)
砂石
平方米
1050
4.73
14
(略)
混凝土
平方米
29981
269.83
15
围墙
水泥及铁栅栏,栅栏高约1.6米

500
10.00
16
围墙
砖墙,高约3米

265
6.63
17
围墙
砖墙,高约1.6米

308
6.16
18
绿化
主要为香樟
-
-
17.33
19
(略)
12探头等

1
0.50
20
行车
22.5米,5吨

15
45.00
21
变压器及供配电设施
3台变压器及配电柜、控制柜、电缆等

1
111.00
22
车辆感应道闸
含车辆识别、道闸

2
1.00
23
行人感应道闸
-

1
0.20
24
伸缩门
13米

2
0.52
25
大门墙
瓷砖、混凝土

5
0.33
小计
-
658.30
合计
RMB15968.5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陆拾捌万伍仟叁佰元整
整体拍卖,评估价为:人民币15968.53万元;
起拍价:人民币14371.677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28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1、根据肥东经济(略)管理委员会对关于合肥******(略)土地房产司法拍卖的建议函要求:①、竞得人在竞得标的物后一个月内必须在肥东(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全额纳税。同时与肥东(略)管理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投资项目及相关经济指标,年税收≥20万元/亩,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违约金方式:(略)
2、根(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①、该项目在(略)城总体规划中为工业用地,地块内规划建设所有建筑,竞拍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规划用途。②、关于拟拍卖的被执行人土地,竞买人应当按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③、对土地使用权(包括以上土地为载体的各种权利、义务)转移的,我局以人民法院裁定作为土地权属转移的合法依据,产生的相关税、费(如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按法律规定执行。
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略)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拍卖房屋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房屋腾空、交付的时间由个案情况决定(如拍卖房屋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人员以及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等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可以对抗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租赁关系等情形。请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谨慎参加竞买。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可采用商业贷款等其他方式:(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2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略)
辅助咨询电话:(略)
安徽省(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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