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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建平国生磷矿有限责任公司厂内存放的机械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全国 发布日期:2024-01-08
所属地区:全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略)的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机械设备,(略)厂内,颚式破碎机1台,干选料仓1台,立式锤破壳子1台,钩机1台,输送带架子5台,提货拆解、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法院执行裁定书,详情参照《评估报告》,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95,00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第一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1、根据本案执行情况,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本院未能查找到本案标的物登记部门,也未能了解到此类设备是否可以及如何办理登记,成交后本院无法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2、拍卖标的仅限评估报告中所含机器设备,不包括不在评估报告中的其他设备。
3、标的物所在地现场环境老化、复杂,可能存在危险情况,各看样人员现场看样时需注意人身安全,务必佩戴安全帽、防摔服等防护装置,自行决定是否攀爬、跳跃、匍匐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方式:(略)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本院未能查找到)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缴纳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本院对该物资设备的质量和不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设备部件发生溢缺包括损缺,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请竞买人对该拍品现状仔细查看,拍卖成交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须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自行拆解、移除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准备拆解、搬运设备,提货中的起吊、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现场无法提供水电,进入标的物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车辆证件,拆运时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上岗操作,拆运过程中的拍品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禁止买受人在标的存放地内现场进行相关标的物的转让交易。提货拆运全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且不得损坏标的物存放地的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确因拆解运输需要对建筑物进行改造的,需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并在完成拆解运输后将建筑物恢复原状,一旦发生火灾、工伤、工人受伤等引起的伤亡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施工期间不得拆卸或提走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由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略)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服务提供者账户,(略)(略)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络拍卖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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