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食堂餐饮食材采购年度服务招标公告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略)、
(略)的委托,
(略)食堂餐饮食材采购年度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略).00元(
(略)150万元,大
(略)22万元,凤山
(略)28万元,珠
(略)62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1、标的名称:
(略)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略)、大
(略)、凤山
(略)、珠
(略)食堂的食材统一配送服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略)(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
(略)
(2)单位:
(略)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
(略)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略)
(1)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至2024年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止。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大楼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
(略)
发布时间: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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