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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1-0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区属各乡镇: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略)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略)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略)财政局(略)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略)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
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通知(京财会〔2023〕2065号)
      2.《〈(略)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
  
                                    (略)(略)财政(略)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1.(略)财政局(略)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略)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附2《〈(略)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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