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的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
(略)营
(略)税务局根据《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局拟就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
(略)营
(略)税务局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公开比选。本次车辆定点维修期限3年,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6年12月31日。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
(略)营
(略)税务局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维修和保养项目》
二、比选内容: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后附采购需求和车辆明细)
三、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汽车维修资质;
3.经营场所位于
(略)区域内;
四、内容要求:
商务部分:
1.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材料:
1.投标价格明细表;
2.主要生产设备名称:
(略)
3.企业提供的主要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表(企业自行提供);
4.服务方案(企业自行提供);
5.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材料一式三份。
五、付款条件:
按自然季或半年结算,次月10日前将结算明细和发票送达方式:
(略)
六、接受时间、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
接受时间:2024年1月16日12:00
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2:00
比选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附件1:2024年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docx
附件2:2024年响应文件及样式.doc
附件3:报价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
(略)
营
(略)税务局
2024年1月16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