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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240105142215687870000000000001_福建省经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大厦A座30层电梯32层朝东面积726.11平方米办公房及地下车位68号招租公告(第2023005期)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1-05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产权人:(略)
二、租赁标的及租金:(略)车位租金底价(略)/月/个,月租金不递增。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办公房及车位叁个月首年月租金。
三、用途:办公用房,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四、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若中标单位:(略)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五、承租竞价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略)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9.原承租户中标不享有免租期,新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10.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价方式:(略)
八、公告期限: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送达(报名截止)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7:00。
承租竞价书送达地点:(略)
九、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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