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谈同通用名和未现场竞价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规定,现将2024年1月25日公示
(略)(略)。
(略)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报,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略)条件药品公布表
(略)
2024年1月30日
(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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