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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宁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2-02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2024年(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中食信”)(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0115-SZSX-G(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810万元。
分包一:(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承检工作共约6200批次,预算580万元。
分包二:(略)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承检工作共约3800批次,预算230万元。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超出预算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可对2个分包中的其中一个分包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分包,不允许同时中两个分包。先评第一分包,如果供应商两个分包排名均为第一名,只能中第一分包,第二分包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
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1、根据(略))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略)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即在(略)域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活动的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食信作出信用承诺。
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中食信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中食信发出中标通知书。
1.4、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5、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略)
供应商应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单位:(略)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略)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略)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三、获取:(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2024年2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中食信(江苏(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支行
(略):(略)000371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2、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供应商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略)
每家供应商只派1名投标代表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因故无法参加开仪式的,视为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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