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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2024年第3期)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湖州 发布日期:2024-02-18
所属地区:浙江 - 湖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委托,定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略)拍卖厅((略)138-3号)(略)房产租赁权(2024年第3期)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房产租赁权(10处)。具体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租赁期限、年租金起拍价详见《(略)房产租赁权(2024年第3期)拍卖清单》((略)站)。
二、拍卖规则:
(略)房产租赁权(10处)的拍卖规则详见《(略)房产租赁权(2024年第3期)拍卖规则》((略)站)。
三、报名时间、地点:(略)
1.报名及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下午15时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2.报名地点:(略)
3.咨询、报名联系人:(略)
4.(略)网址:(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分为3个标段,需根据各标段报名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各标段报名要求详见本注意事项第(7)项。
2.报名手续:竞买意向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另须提供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审核,竞买意向人符合报名条件的,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户名:(略);账号:(略)8920;浙江农商银行)
3.合格竞买意向人资格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
4.以下竞买意向人不得参加报名竞拍:
(1)(略)房产租赁权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者(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2)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略)员工,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3)凡《(略)房产租赁权(2024年第3期)拍卖清单》所列房产的原承租人在本次拍卖报名开始日前未交清前期租金或物业服务费或水电费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4)(略)房产租赁权因违约被提前终止合同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5)(略)房产租赁权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5.拍卖会按照标段拍卖,各标段拍卖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人进场参加竞拍(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其他人禁止入场。竞买人买受成功1处房产租赁权并办理确认手续后(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必须立即退场。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只能报名1次,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
7.本次房产租赁报名条件、限定经营服务范围或禁入范围:
(1)标段一:无条件拍租((略)):允许开展中西餐饮经营服务;不允许开展危化品储存和销售经营服务。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涉及企业法人的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经营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快递服务、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略)内燃气安全设施检测费由出租人按照(略)/户/年标准另行收取。竞买人在东、中、西三(略)规划房产范围内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2)标段二:无条件拍租((略)):不允许开展中西餐饮经营服务。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中西餐饮(包含各类面点、小吃及快餐)、快递服务、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略)内生活服务的项目。竞买人在东、中、西三(略)规划房产范围内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3)标段三:无条件拍租((略)):不允许开展中西餐饮经营服务、危化品储存和销售经营服务。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涉及企业法人的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经营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中西餐饮(包含各类面点、小吃及快餐)、快递服务、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略)内生活服务的项目。出租人不负责出租房产的水电设施,由承租人自行联系供水供电部门安装。(略)规划房产范围内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8.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根据国家、(略)的规定,依法依规持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买受人办理营业执照,自行向(略)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办证部门咨询办证手续,如需提供房产证明,(略)
9.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租赁履约保证金说明: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仅对第一年度房产租金进行竞拍,拍卖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年度物业服务费按标准收取:房产面积*15元/平方米*12月,按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年度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在年度租金中,另行收取。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度租金标准的2个月租金,合同履约完毕并办理退还手续后,出租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出租人规定并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每处理一次,出租人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
10.清洗费、检测费说明:(略)允许开展中西餐饮经营的商铺。出租人统一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略)
11.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略)
12.特别说明:(1)原承租人在本次拍卖中买受原房产租赁权的,租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租金按照本次拍卖成交价执行。(2)原承租人在本次拍卖中没有买受原房产租赁权的,腾空期至2024年3月7日结束,如不按期腾空,自2024年3月8日起,按照该房产新拍卖成交价按日收取,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人在本次拍卖中没有买受原房产租赁权的,2024年1月1日-3月7日租金按照2023年租金标准收取,水电费按实结清,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新承租人,房产交接期为2024年3月5日-7日,租期为2024年3月8日-2026年12月31日。租金按照本次拍卖成交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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