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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区管游园、绿道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发布日期:2024-02-21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区管游园、绿道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略)区管游园、绿道设施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
(略):DY-GC-(略)-01-01
(略):DY-GC-(略)-01-02
(略):DY-GC-(略)-01-03
(略):DY-GC-(略)-01-04
2.2项目名称:(略)
第一标段名称:(略)
第二标段名称:(略)
第三标段名称:(略)
第四标段名称:(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略)区管游园、绿道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包含泰山大街、卧虎山北街、(略)街角公园、(略)(略)等设施、绿化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养护期两年,苗木成活率100%。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9施工总招标控制价为523.46022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92.056054万元;第二标段:103.789044万元;第三标段:72.412275万元;第四标段:55.202851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四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一,则根据标段顺序推荐其拟中标标段,其他标段则推荐排序第二的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略)
3.6须未被“信用中国”、“(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略)
4.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4.2下载地点:(略)
(略)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略)注册的投标单位:(略)
(略)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略)(略)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略)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略)互认,(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略)。《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略)(略)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略)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略)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略)(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略)
9.异议和投诉
9.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2、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9.3、线上投诉。(略)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4、监督单位:(略)
9.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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